简案快审,提质增效,76天审结出清老旧企业
发布时间:2022-4-6 16:03:39
2021年12月22日,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烟台市供销合作社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经贸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从受理至结案用时76天,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烟台华信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成员单位全程参与该案。
外经贸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4年的老企业,年销售额曾达到3000万元、年进出口贸易额300多万美元。随着市场行情等的变化,外经贸公司发展脚步逐渐落后,且由于对外提供互保联保背上了高额的债务负担。经查,外经贸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前已停产停业多年,无工作人员,无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仅有货币资金2万余元,但因对外提供互保联保而产生的债务高达3.84亿元。
鉴于外经贸公司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人数较少(10家)且财产已明显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预计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首先向牟平区人民法院报告后,确定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其次,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均以简化或合并为原则;同时根据程序要求倒排工作时间表,对节点性工作完成时间具体到日、责任到人,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与债权人对企业无产可破情况充分沟通,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及案件终结。三是严格控制破产费用,降低破产成本。针对该案没有实物资产的情况,经管理人向法院报告后,决定不再委托资产评估,同时向法院申请将原定网络会议变更为现场会议,节省了破产费用。四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管理人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信息,切实保障债权人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