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ID: | 2021090402 |
所属类别: | 实物资产 |
所在区域: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
新旧程度: | |
发布日期: | 2021-8-20 11:40:33 |
距结束: | |
保留价: | 43,902,700.00元 |
管理人: | |
破产案号: | |
受理法院: |
- 资产详情
一、拍卖对象
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97号的两宗工业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苗木等财产。
1.两宗土地:均坐落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97号,终止日期为2055年11月18日,其中,赣市开国用(2011)第15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面积10649.30㎡(被征收土地面积为1064.52㎡,实际面积为9584.78㎡);赣市开国用(2011)第1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面积18367.16㎡。
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明细:
3.绿化苗木(润兴博(2018)第446、447号):共计436项,主要为榕树、樟树、山茶、红花檵木、小叶女贞绿篱等。
二、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博文房估字(2018)第29742号)、江西鼎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360700-鼎信评咨字(2018)6141号)、南京润兴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润兴博(2018)第446、447号)对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97号的土地、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绿化苗木等财产价值评估的结果,其中:
①(2011)第153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绿化苗木评估总价值19850485元,其中:土地价值2221000元、厂房及构筑物价值17328700元、苗木300785元。
②(2011)第154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绿化苗木评估总价值40914446元,其中:土地价值4257500元、厂房及构筑物价值36273600元、苗木383346元。
上述破产财产总评估价值为60764931元,本次拍卖实行整体拍卖。
三、瑕疵情况告知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情况,上述两宗土地上存在部分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存在无法办证风险),地上建筑物存在下列租赁情况(房屋处于租赁状态,本次拍卖实行部分财产带租拍卖,资产拍卖成交后,租金分割日以签署司法网拍成交确认书日为分割日。分割日之前租金作为破产财产,分割日之后租金归买受人所有),除此之外拍卖标的还可能存在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进行调查和判断。
四、限购情况
对该标的的投资或处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详细了解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等政府单位关于拍卖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两宗土地等财产需满足园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及其他限制条件的回函中规定的条件,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特别提醒
拍卖对象的范围以拍卖公告、评估报告为准,除拍卖公告、评估报告特别说明并包括在内的情况外,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均以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应自行核查该标的,了解过户相关情况及限制。
关于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的拍卖公告
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9月3日10时-2021年9月4日10时(延时除外)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第五次对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标的物予以处置。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管理人负责。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为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标的物为坐落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97号的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苗木等财产,包含: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7951.78平方米,土地证号:赣市开国用(2011)第153、154号,土地登记用途:工业用地;2.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3080.68平方米,已登记建筑面积为31401.76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赣房权证字第S00325148号、S00325149号、S00382463号、S00246900号、S00246898号、S00246899号、S00382464号,无证建筑面积为1678.92平方米,均在有证土地之上。3.装修、地面附着物、附属配套设施、园区苗木等。包括承租人在房屋装修、附着物、附属配套设施等。
(拍卖标的清单详见标的物介绍,附《赣州市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工业四路西侧的一宗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房地产的评估报告》(博文房估字(2018)第29742号、360700-鼎信评咨字(2018)6141号)及《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园林苗木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润兴博(2018)第446、447号))
起拍价:43902663元,保证金:4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1年8月18日起至2021年9月2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按下述联系方式与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现场看样,咨询方式:钟承建律师18879747639;陈炳香律师1597018808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充分阅读评估报告,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地块规划用途和相关产业政策,请自行咨询当地政府。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有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的现有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目前,租赁关系已将全部解除。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15日前与本管理人申报、联系。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管理人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有关税费由出卖人、买受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分别承担。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公告费、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交割费用、淘宝司法拍卖佣金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让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税费、淘宝网司法拍卖佣金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全部费用。已知费用可拨打管理人咨询电话咨询,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买受人应当自领取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并自行提取标的,做好一切善后工作,管理人对标的物提取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在承担相关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网拍辅助机构索偿。
特别提醒
本标的物网拍成交后,买受人应向网拍辅助机构缴纳网拍辅助工作费用,费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的司法拍卖佣金收取。因本次拍卖通过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平台将按照系统成交价的0.5%收取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竞价成功的竞买人支付。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的最终成交,因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风险提示
1.该拍卖标的物目前未腾空,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房产居住和租赁情况,待拍卖成交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理人协助腾房交付,标的物成交后,本管理人只负责向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网拍辅助机构、淘宝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管理人按照现状拍卖并按现状交付,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管理人概不作多退少补。
3.因本次拍卖的房产被相关法院查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买受人需承担房产不能及时过户的风险。
4.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进行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5.部分标的物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能否取得权属文件及转移登记,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能办理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涉及的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迟延取得权属文件或办理转移登记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办证、过户的任何承诺,也不负责办理相关权证及不承担相关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认真考虑详尽调查后谨慎竞拍,一旦成交,管理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悔拍行为。
6.经管理人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咨询,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竞得拍卖物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须延续原项目投资合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赣州新光华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及补充合同)的投资内容,须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因拍卖标的物中的两宗土地位于迎宾大道城市更新范围内,竞买人竞得宗地后,暂不得进行新的建设,待城市更新政策出台后方可按程序进行。
7.管理人、网拍辅助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8.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9.标的物成交后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的报酬等)或者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10.土地使用权按照现有证载用途拍卖,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本地块是否存在用地规划调整。厂区范围内存有无证建筑物,买受人须服从相关部门对上述无证建筑已经或可能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其他任何处理。
11.对已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对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管理人和人民法院不负责办证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12.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
八、保证金缴纳及成交后付款说明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管理人账户(收款单位名称: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县光彩支行,账号:650606799100015),由网拍平台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拍卖辅助机构的佣金(买受人应向拍卖辅助机构支付成交价0.5%的佣金,上限为50万元)由竞买人通过线上完成费用支付。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依照法律解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拍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且无法更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本公告及《拍卖须知》的内容并接受约束。拍卖成交后,本公告及《拍卖须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当遵照履行。
管理人咨询电话:钟承建律师18879747639;陈炳香律师15970188083。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新赣州大道阳明国际中心二号楼七层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法院监督电话:曾媛平0797-7223498。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土地利用科:0797-826363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综合处:0797-837103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0797-8370676。
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