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ID: | 2022031301 |
所属类别: | 房地产 |
所在区域: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 |
新旧程度: | |
发布日期: | 2022-2-25 18:40:43 |
距结束: | |
保留价: | 0元 |
管理人: | 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
破产案号: | (2021)鲁06破申22号 |
受理法院: |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资产详情
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资产拍卖公告
2021年9月15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6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民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令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审理。牟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2021)鲁0612破3号决定书,指定联民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2年3月14日10时至2022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联民集团招远资产开展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拍卖标的
(一)标的物
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招远市泉山路26-1号的房地产,土地证记载面积2615.9㎡,房产面积8550.34㎡,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起拍价:42,476,379.00.00元(不含税价),保证金:4,250,000.00元,增价幅度:2,12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12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刘经理15628803977、 杨经理 15562517789。
(二)本次拍卖看样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12时,如需看样请提前与管理人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
四、优先购买权人
(一)截至发布该公告时,未发现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二)如认为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标的物异议程序
(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将确认其顺位,赋予不同顺位的优先竞买代码。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二)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日内将竞拍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请注明买受人及标的物名称):
户名: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461007880190000175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行号:310456000016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在10日内未付清全部尾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部尾款的,视为悔拍。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以过户时税务部门核准征收金额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征税情况,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税费。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以税款金额超出预期等为由主张拍卖无效或追究管理人法律责任。若出现在拍卖时未发现的或未申报的税费、依法不能予以支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清偿的税款滞纳金等),则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该税费不包含在上述拍卖价款中,买受人需另行支付。
九、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交付、过户手续,管理人提供必要的配合。详细情况请查看《拍卖须知》第十条。标的物的现状和数量以实物为准,管理人及法院对竞买人获得的资产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十、风险提示
(一)竞拍前,请自行组织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物的详情。尽调产生的费用自理。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法院、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经理156 2880 3977
杨经理155 6251 7789
法院监督电话:0535-428964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