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破产企业涉税问题 莱州法院府院联动机制得到落实
发布时间:2022-5-24 15:15:42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妥善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莱州法院与国家税务局莱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莱州税务局”)就破产程序中涉及的税务信息查询、解除非正常户、发票领用、税款减免、税务注销、纳税信用修复等问题联合出台了《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涉税处理意见》),保障了破产企业在涉税处置方面的顺利推进,使府院联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莱州环日置业有限公司系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1年5月12日被莱州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在处置该企业房产时发现,在进入破产前该企业已被税务机关列入风险管理,并停供了发票。为及时取得增值税发票以用于为房产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管理人向莱州税务局提出了申领发票申请。根据《涉税处理意见》,税务部门立即受理,仅用时5天就为企业办理了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
《涉税处理意见》的实施,打破了以往破产企业在办理涉税问题时“一事一议”的传统做法,为管理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更为破产企业的资源重新配置提供了保障和依据。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系从事汽车刹车盘、刹车毂生产销售企业,因经营不善于2020年1月停产。2021年7月20日,莱州法院受理了对华汽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涉税处理意见》,华汽公司管理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华汽公司2021年度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莱州税务局在接到申请后立即为华汽公司办理了税款减免手续,共计为企业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00余万元。
《涉税处理意见》实施以来,截止今年4月底,华汽公司、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康佰力水务设备有限公司等5 家破产企业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共计 1075万余元,有力推动了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